嘉兴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协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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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兴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是由嘉兴市境内从事工程勘察设计及其相关的单位自愿组织、经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同意,嘉兴市民政局批准登记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行业社会团体。

    嘉兴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的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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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8/10 10:50:10   文章来源:jxsjxh

  

 

 

 

 

 

 

嘉设协(201708

 

关于加强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工程勘察企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工作,落实工程勘察单位及执业注册师质量责任,提高我市工程勘察质量,根据浙江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勘察质量管理的意见》(浙建设〔201250号)和《嘉兴市建委关于贯彻浙江省住建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改进我省施工图审查服务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嘉建委建〔201776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市勘察市场实际情况,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项目报备制度。

201791起,嘉兴市本级先行试点。勘察单位应在详勘现场作业前48小时,向嘉兴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工程勘察专委会报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项目信息报备表》,内容包括项目合同情况(或勘察委托书)、勘察方案、外业开始及计划完成时间和工程勘察现场作业人员等信息。嘉兴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工程勘察专委会对勘察报备资料进行核查,并加盖报备专用章。同一项目多次进出场,每次进场前均须报备。对未提供《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项目信息报备表》的勘察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不予审查。

工程勘察专委会将按月向项目所在地报送勘察项目报备信息。

二、严格加强勘察现场质量、技术和人员管理。

工程勘察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开展勘察工作,建立健全内部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现场作业、土工试验等勘察各环节的质量管理,保证勘察项目原始记录和试验数据的可靠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作为勘察项目负责人,应牢固树立勘察质量终身责任制的观念。项目勘察前做好安全与技术交底工作,并在勘察过程中对各项作业资料包括现场原始记录进行验收和签字,并对项目的勘察文件负质量责任。

勘察工程技术人员要强化质量责任意识。规范勘察工作原始记录,确保取样、试验记录的真实和准确。严禁离开现场后追记、补记、修改甚至编纂勘察原始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追究勘察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 严格规范土工试验室的管理。

201791日起在嘉兴承接工程勘察业务的工程勘察企业,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嘉兴(含五县两区)设置与开展勘察业务相匹配的土工试验室、相关技术人员(含至少1名常驻嘉兴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未在嘉兴设置土工试验室的工程勘察企业,应与当地已取得计量认证、能提供满足勘察质量要求且有富余试验能力的土工试验室的勘察企业签订土工试验合作协议。对外承接试验项目的土工试验室,对外出具的试验报告须加盖计量认证章,并定期向建设主管部门报送承接业务清单。

四、 加强勘察外业和土工试验室的检查和监督。

嘉兴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工程勘察专委会将采取集中检查和飞行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勘察项目事中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未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勘察方案进行勘察、野外资料弄虚作假、编造土工试验数据、项目负责人(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技术人员不到位的不良行为,由工程勘察专委会上报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予以曝光、通报,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对年度内发生2次及以上严重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弄虚作假、编造数据、逃避监管的工程勘察企业,列为重点监管企业并向社会公示。对被列入重点监管的勘察企业,将加大对其所属工程勘察项目外业现场和室内土工试验检查的力度。

工程勘察外业及土工试验内业检查执行标准,详见《嘉兴市岩土工程勘察技术质量细则》(2017年版)。

 

 

附件:

1、《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项目信息报备表》

2、《嘉兴市岩土工程勘察技术质量细则》(2017年版)

 

 

嘉兴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0一七年八月九日

 

 

主题词:工程勘察  质量管理

抄报:嘉兴市建筑业管理局,各县(市、区)住建局、嘉兴港区规划建设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建设交通局 ,施工图审查机构

抄送:各县(市、区)建设局   经开建设分局


1  

嘉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项目信息报备表

工程名称:                         备案号:

     嘉兴市勘察设计协会工程勘察专委会:

   我单位将对_______________项目实施工程勘察,已完成了工程勘察开工前的人员、技术、设备等准备工作,具备了外业作业条件,计划于                  日开始开始外业作业,                  日完成外业作业。

专此报备。

勘察项目地址:                                               

 勘察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

勘察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勘察外业负责人:                联系电话:                   

 

附件:

1、工程勘察大纲 (须明确项目地点,勘探工作量布置,施工组织措施。

2、 工程勘察主要进场机械、设备、仪器报备表;                                        

3、工程勘察主要进场人员名单(钻机机长、编录、静探操作人员)。

 

 

 

 

 

 

 

勘察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                       

 

             

 

 

 

 

报备部门审核意见:

 

 

 

 

 

 

 

 

 

 

嘉兴市工程勘察报备专用章

  

编号:                   

 

 

加盖报备章

 

 

 

 

(报备章的样式)

 

 

 

                                                

 

本表一式五份,建设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图审查单位、嘉兴市工程勘察专委会各留存一份。

 2

 

 

 

 

 

嘉兴市岩土工程勘察技术质量细则

 

 

2017年版)

 

 

 

 

 

 

 

 

 

 

 

 

 

 

 

 

 

 

 

 

 嘉兴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岩土工程勘察纲要编制.... 3

第三章 岩土工程勘察野外作业技术要求.... 6

第四章 岩土工程勘察土工试验要求.... 12

第五章  岩土工程勘察成果报告.... 14

 

 

 

 

 

 

 

 

 

 

 

 

 

 

 

 

 

 

 

 

 

 

 

 

 

嘉兴市岩土工程勘察技术质量细则

第一章  总则

1.1.为了提升嘉兴市建设工程勘察质量技术水平,规范勘察市场管理,确保岩土工程勘察成果报告真实可靠,根据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嘉兴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1.2.本细则所称工程勘察质量是指对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作业规程、合同及设计文件对工程项目勘察文件的可靠性、安全性、适用性和经济性的综合要求。

第二章  岩土工程勘察纲要编制

2.1.岩土工程勘察纲要(或称岩土工程勘察方案)的编制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编写,编制依据主要包括勘察合同文本和技术委托书、国家、行业和勘察项目所在地的相关规范、规程和标准、拟建场地的地质、地形、周边环境条件及邻近场地的资料收集,以及当地政府和建设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2.2.勘察纲要在项目开工前由项目负责人编制,并经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批准。

2.3.勘察纲要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国标《GB50021-20012009年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和省标《DB33/T1065-2009工程建设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进行编制,勘察方案应突出重点内容:

①、工程项目的具体地点及项目周边概况;②、勘探点、线布置原则及勘探点、线平面布置图;③、勘探、测试的技术要求及工作量;④、室内试验项目工作量及特殊技术要求;⑤、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4.勘察纲要中应明确项目组成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机长、编录、土工试验负责人等。

2.5.勘探孔布置原则:

2.5.1.勘察等级为甲级、乙级的建筑物,应布置不少于两排勘探线,单幢建筑的四个角点须有勘探点控制。对于基础底面宽度超过30米的高层建筑,其中心应布置勘探点且满足勘探点间距不大于30米。

2.5.2.对于低层工业民用建筑群,体型简单,且工程地层相对稳定区域,可采用网格状布孔。

2.5.3.对于含地下室的工程项目勘察,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场地周边开阔,无地下障碍物及红线限制)基坑勘察范围边界应超过地下室轮廓线外开挖深度的23倍。如条件不允许(周边道路、管线,红线限制情况),对基坑周边地层应以搜集相关地勘资料为主。

2.5.4.其他市政道路、管线、河岸、垃圾填埋场、公路等特殊性项目勘察布孔应遵守相关规范布点。

2.6.房屋建筑(含地下工程)勘探孔间距不超过30米。对于地层起伏大,变化较大区域,勘探孔间距应加密布置,控制两勘探点间持力层坡度不大于10%,或勘探孔间距小于10米。其他市政道路、管线、河岸、垃圾填埋场、公路等特殊性项目勘察布孔应遵守相关规范布点。

2.7. 取土勘探孔及静力触探孔作为嘉兴地区常规勘探孔类型,取土勘探孔比例不应少于总勘探孔数量的1/3(勘探孔数量不包含浅层螺纹钻);鼓励布置 十字板剪切、扁铲侧胀、旁压试验等原位测试内容。

2.8.勘探孔深度要求:

2.8.1.嘉兴地区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6层以上,含6层)建筑、控制性勘探孔深度应超过地基变形计算深度2.03.0m。控制性勘探孔孔深不小于最大预计桩长下10米,桩端下遇深厚软弱下卧层时,控制性勘探孔宜加深;一般性勘探孔孔深不宜小于预计桩长下35DD为桩径)且不得小于3.0米,对大直径桩,不得小于5.0米。控制性勘探孔比例不小于勘探孔总数的1/3

2.8.2.对于采用天然地基浅基础的建筑,勘探孔深度不宜小于基础宽度的3倍,根据嘉兴地区经验,孔深原则不小于15米。

2.8.3.市政道路路基、公路路基、管线浅基、河岸、垃圾填埋场等项目勘察布孔应遵守相关规范布点,根据嘉兴地区经验,孔深原则不小于15米。

2.8.4.市政道路及公路桥梁勘探孔孔深应满足市政及公路勘察要求。

2.9.取样及原位测试要求

2.9.1.控制性取样孔取样竖向间距不超过2.0米。鉴于嘉兴地区为冲洪积相平原地区地层,地层结构相对稳定,控制性取样孔数量不少于取样孔总数的30%且不少于6个,其余取样或原位测试(不包含静力触探)孔中取样或原位测试间距不超过4.0米。

2.9.2.对于超过50cm的透镜体夹层应采取原状土样或进行原位测试(含静力触探测试)。

2.10、波速测试

2.10.1.对于10层(含10层)以上、或建筑高度超30米的建筑场地及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及以上的公建项目,应委托做波速测试。

2.10.2.波速测试测试深度不小于20米,单幢高层建筑选用2个钻探孔做波速测试,高层建筑群(2幢以上,含2幢)按11个波速测试孔布置。

第三章 岩土工程勘察野外作业技术要求

3.1.勘探点放样及高程测量

3.1.1.明确勘探点位放样依据,明确高程引测依据及系统,同时做好各勘探点司测原始记录及计算,测量仪器每年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有资质的第三方校验鉴定,并保证在其有效期内。

3.1.2.勘探点位放样和高程标测方法,应根据工程性质、业主要求和勘察阶段确定。详细勘察阶段:平面位置允许偏差±0.50m,高程允许偏差±10cm

3.1.3.放样控制点的位置及高程必须在平面图中精确标注。

3.1.4.因障碍改变钻探点位时,应将实际钻探位置及时标注在平面图中,注明与原孔位的偏差距离、方位和地面高差。

3.2.勘察劳务分包

根据省勘察协会要求,尽快开展嘉兴地区机台人员培训工作,逐步淘汰无证上岗的机台,规范外业施工班组。

3.3.勘察外业质量要求

3.3.1钻探任务交底及开钻准备

项目技术负责人了应向机长提交勘察纲要。开钻前机台根据勘察纲要选择相应的钻探设备及附属设备。机台开钻前,勘察项目部应了解场地的地下、地上管线分布,水上钻探则需了解搜集当地气象和水文资料,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3.3.2钻探技术要求

①.野外勘探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勘察大纲任务实施,如实完成即定勘察任务,没有项目负责人的许可,不得擅自缩减勘探工作量。

②.钻孔口径应根据钻探目的和钻进工艺确定。钻孔口径不小于ф91mm

③.钻进过程中各项深度数据均应丈量获取,其量测程度在±5cm之内。

④.对要求鉴别地层和取样的钻孔,均应采用回转方式钻进,每回次进尺原则不得超过2.0米。遇变层情况必须提钻取芯,取得土芯采取率:粘性土不低于80%,粉土、砂土不低于60%;对于岩芯钻探:完整和较完整岩体不低于80%,较破碎和破碎岩体不低于65%。对重点查明的部位,应连续取芯。

⑤.对鉴别地层天然湿度的钻孔在地下水位以上应进行干钻。

⑥.粉土、砂土地层应根据规范要求进行标准贯入原位测试,测试数量每层土不低于6组。

.钻进取样取出的土芯(岩芯)应及时编号、粘贴标签并按序摆放整齐,严禁土芯(岩芯)摆放混乱、样品标识混乱。

. 钻孔完成后,统一量测场地地下水水位。

3.3.3.钻探编录技术要求

①.钻探编录必须真实、准确、及时和清晰。按回次分层描述,分层误差不得超过10cm。不得将若干回次合并编录,更不允许事后追记。

②.编录人员需持证上岗。

③.编录人员应自始至终跟班编录,不得因故离开施工现场。

④.编录人员应按实记录取样或原位测试位置,填写土( 岩)、水样标签和送样单。

⑤.钻探中必须将各勘探孔的土芯(岩芯)按回次整齐排放,所有钻探孔土芯(岩芯)应照相存档。

⑥. 编录使用HB铅笔记录,做到字迹端正清楚。

3.3.4.地质编录内容要求

.基岩:名称、颜色、结构构造、矿物成分、风化程度、岩心碎破情况、岩心采取率、节理、裂隙和岩溶发育情况、充填情况和充填物,断层规模及其性质、时代、风化程度、渗漏程度、进尺速度等,必要时计算RQD指标。

.第四纪松散土:名称、颜色、湿度、状态、成分及其特征,成层性、单层厚度及比例,土芯切面特征、搓条状况等。

a砾石类:成分、粒径、分选性、形状、风化程度、目估砾的百分含量;

b砂类:砂的矿物成分、颗粒形状、粒度、湿度、密实度、胶结物,不同粒级百分比;

c粉土类:颜色、包含物、湿度、密实度、摇震反应、光泽反应、干强度、韧性等;

d粘性土:颜色、状态、包含物、光泽反应、摇震反应、干强度、韧性、土层结构等;

e特殊性土除应描述上述相应土类规定的内容外,尚应描述其特殊成分和特殊性质;如对淤泥尚需描述嗅味,对填土尚需描述物质成分、大致堆填年代、密实度和厚度的均匀程度等;

f、对具有互层、夹层、夹薄层特征的土,尚应描述各层的厚度和层理特征。

3.3.5.测试样品采集技术及其它要求

3.3.5.1.原状土样品采集、保管和运送要求

①.样品采集要根据地基土特征,优先选用合适的取土器取样。

②.取样前,应清除孔内余土,以防余土过多造成样品的压缩扰动。扰动过大的土样不得装入样筒。

③.装卸样品过程中,操作要轻,杜绝冲击、挤压,防止样品扰动。

④.所取样品需及时封口,标明上、下端。及时填写样品标签各项内容,字迹要清晰,粘贴要牢固。

⑤.样品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曝晒、水浸、雨淋,及时送交实验室。

⑥.钻机机台须配备样箱,样品运送过程中,要装入样箱,并用棉絮或木屑寸垫,努力避免震动。

3.3.5.2扰动土样品采集

扰动土样可利用标贯器或岩芯管采取,应写明样品名称、采取深度等内容。

3.3.5.3岩石样品采集要求

在以岩石(基岩)为基础持力层时,必须采集适量的岩石样品进行岩石主要物理性质和力学性质的测定、测试。一般采集中风化或微风化岩石作样品。

①.样品大小:圆柱体直径宜为4870mm,试件高度与直径之比宜为2.02.5

②.样品数量:用于抗压试验的样品,一般不少于3组,每组3块,对不均匀的岩石,样品数量应增加。

③.产状和层面:由于岩石的抗压强度在不同的方向多半是不同的。因此,在采取具层理的岩石样品时,必须标明它们的产状和层面,以决定试验的方向。

④.岩样采集时必须用腊光纸包装好后用胶带纸包紧,不得曝晒和重力碰撞。

3.3.5.4.水、土腐蚀性分析样品采集要求

①.岩土工程勘察中采取土样和水样的目的主要是了解场地土和水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评价分析,或场地地下水污染调查分析。一般为简分析。如有特殊需要时,则需在送样单上具体提出要求。一般勘察场地内取水样不应少于2件,对建筑群不宜少于各3件。

②.钻孔中取水样应先抽取相当于3倍钻孔体积的水待恢复稳定进行取样,使地下水试样可代表天然条件下的客观水质情况,应采集钻孔、观测孔、生产井和民用井、探井、探坑中刚从含水层进来的新鲜水,不能是“死水”。泉水应在泉口处取样。

③.盛水容器一般使用塑料桶。取样前必须洗净,取样时先用所取的水冲洗容器3次以上,然后缓慢地将取得的水注入容器。其顶部应留出空间,及时用石腊封口,做好取样记录,贴好水样标签,填写送样单,尽快送化验室。

3.4.常规原位测试技术要求

嘉兴地区常规原位测试方法有:标准贯入(N)试验、重型动力触探(N63.5)试验和静力触探、波速测试。

3.4.1.标准贯入(N)试验要求

①.主要适用于粉土、粉砂、细砂、中砂、粗砂和粘性土。

②.与钻探相配合,先钻到需要进行试验的土层标高以上约15cm,清孔后量得孔深尺寸,换用标准贯入器。

③.以每分钟1530击的速率将贯入器打入试验土层中,先打入15cm不计击数。继续贯入土中30 cm,记录每10 cm的锤击数,统计时以30 cm的总击数为准。

④.拔出贯入器,取出贯入器中的土样进行鉴别描述,或取扰动土样。

⑤.若需进行下一深度的贯入试验时,则继续钻进重复上述操作步骤,但贯入器应清洗干净。一般每隔12 m进行一次试验。

⑥.在不能保持孔壁稳定的钻孔中进行试验时,应采用套管或泥浆护壁。

3.4.2.重型动力触探(N63.5

①.适用于碎石土类、残积土、混合土、强风化基岩。

②.试验前,触探架应安装平稳,保持触探杆垂直。试验时穿心锤应自由下落并应尽量连续贯入,锤击速率宜为1530/分。

③.当土层较松软时,记录一阵击的贯入量及相应的锤击数,算得每贯10cm 所需锤击数。一般以5击为一阵击,或少于5击。贯入深度以30cm为宜,统计时以10cm平均击数为准。

④.当土层较密实时,可直接记读每贯入10cm所需的锤击数。

3.4.3静力触探要求

①.主要适用于粘性土、粉性土、砂性土层。

②.静力触探探头须按规定定期进行率定。

③.现场试验前应用水平尺或罗盘将底板调平,检查电源、电压是否符合要求、仪表是否正常、探头外套筒及锥头的活动情况。

④.现场试验时将仪表与探头接通电源,打开仪表和稳压电源开关,使仪器预热15分钟。

⑤.先压入50cm,稍停后提升10cm,使探头与地温相适应、将笔头调零,以后每35m,要提升510cm,以检查记录笔回零情况。

⑥.接卸探杆时,切勿使入土探杆转动,以防止接头处电缆被扭断;同时应严防电缆受拉,以免拉断或破坏密封装置。

⑦.防止探头在阳光下曝晒。每结束一孔应将探头锥部分卸下,将泥砂擦干净,以保持顶柱及外套筒能自由活动。

3.4.4.波速测试

波速测试资料应形成成果资料,作为勘察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波速测试现场试验中,应拍摄现场测试照片,一并放入勘察报告中。

3.4.5.其他原位测试要求

其他原位测试资料应形成成果资料,作为勘察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并放入勘察报告中。

3.5.安全生产及文明生产管理

3.5.1.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应穿戴好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特别是安全帽、防护手套等,开机前应先检查现场、机械设备、运转件、固紧件及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3.5.2.在有电力、燃气、供水、污水管线等地下管线分布复杂区域、以及临近高压架空电线、河道、河塘内水上勘探作业,临近高边坡等具重大危险源场地作业必须事先制定应急预案,并加强安全生产交底,作业现场检查和预防措施。

第四章 岩土工程勘察土工试验要求

4.1、土工试验要求

4.1.1. 土工试验室严格按照相关测试规范及计量体系程序进行收样、开样测试、记录测试数据的测试报告,所提供的技术数据应及时、真实、准确、可靠,一般仅对来样负责。

4.1.2.各勘察项目送至试验室的样品,均应做到标识清楚,委托书与样品数量、质量等相符,委托书中各测试项目填写标识清楚、明了。

4.1.3.勘察企业在嘉兴设置土工试验室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工作场所使用面积不少于40-50平方米,环境整洁,达到土工试验的环境要求。

②、一般勘察企业专职从事土工试验人员不少于3人,并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技术负责人应为土试工作3年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在职人员。

③、具备开展常规土工试验室必需的仪器设备,至少配备以下基本仪器设备:

a.压缩试验:压缩容器40个以上,且有中或高压配置;

b.剪切试验:1台四联或单联2台以上;十二联预压仪2台;

c.渗透仪:渗透仪:10个以上 ;

d.其他配套:烘箱1个;1/100精度的精密电子天平;土样分析筛1套,土壤密度计,相匹配的电脑及相关软件;主要仪器设备还应配备足够数量的环刀、铝盒等配套器具。

④、土工试验室有健全的含档案管理制度。

4.1.4.土工试验室各力学测试设备应定期校验,鼓励开展土工试验室计量认证工作。对外承接业务的土工试验室须经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

4.1.5. 试验方法应严格执行土工试验现行标准,试验人员应做好土工试验原始数据的记录、整理、归档工作。

4.2. 土工试验内容

对于一般的工民建勘察,常规土工试验内容有:含水量、容重、液塑限、剪切试验(快剪试验或固快试验)、固结试验,有基坑项目的勘察,在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土工试验内容增加渗透试验,在淤泥质土层中增加有机质含量测定,鼓励布置三轴剪切试验、无侧限抗压等专项试验项目。

第五章  岩土工程勘察成果报告

5.1.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按照国标《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版)》、省标规范等相关规范规定进行编制,必须在认真分析整理原始资料,综合分析钻探编录(静探曲线)、野外测试和室内试验成果的基础上进行。一般报告由岩土工程勘察文字报告、成果表(统计表及成果表)、图纸(平面、剖面图)和附件报告(波速测试、水质简分析等其它专题报告)等四部分组成。

5.2.勘察企业应严格按照《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相关强制性规定、《工程建设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省标DB33/T1065-2009)》相关内容编写岩土勘察报告,并参照《岩土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标准(省标DBJ10-5-98) 》相关图表要求进行编制。

5.3.代表性钻探孔的土芯(岩芯)照片放入勘察报告附件中。

5.4.报告扉页及图、表中项目负责人、审核、校对栏均应由本人签字,且审核、项目负责人、校对不能为同一人,项目负责人加盖注册岩土工程师章。扉页报告加盖单位出图章。

 

附:

本细则自20161225日发布,自201731日起实施。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嘉兴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工程勘察专委会